
小偷行窃,职业道德不能丢
前几日, 朋友沅家中半夜三更撞进了一小偷,所幸那小偷被逮了个正着,家人也毫发无伤。
沅住在某小区四楼,一家老小三世同堂,其乐融融,房子座向西南,标准的冬暖夏凉,从整体结构来看,房子不错。不错的房子吸引了小偷的目光,而且光临的还是个女小偷,夜半4点入室。沅说公公婆婆睡一间,自己带着不满半岁的儿子与老公睡一房,平时阳台上总是挂满了衣物,唯独那晚仅挂了两件沅的女式衬衣在风中摇摆,从心理角度分析,那小偷肯定以为这家只剩下一弱女子,得手机会大。
沅说,平时睡觉习惯将门打开一条小小的缝隙,便以空气流通,那晚,仿佛感觉有种大雨来临前的沉闷,睡得不太踏实,夜半迷迷糊糊中听到悉悉窦窦的声响,睁开迷糊的双眼,看见一身影如幽灵从卧室一晃而过,竟分不清是眼花,还是梦境,再看房门,竟然打开了许多,头脑一下子清醒了不少,不好,肯定有偷情。沅的老公赶紧起床,让满屋灯火辉煌,那小偷还没有摸清方向,竟然躲了起来,一家老小全部起身,最后将躲在厨房阳台的小偷招了出来,天哪,还是个眉目清秀的美人呢,怎么也无法将她与小偷联系在一起,沅的一家都是涵养极高的人,面对小偷,竟有些束手无策,问她这么年轻,不自食其力,却要做小偷干啥,小偷无辜万状,且苦苦哀求放她一条生路吧,她说她也是没办法,被别人拐卖到外面来的。瞧,小偷的前科竟和拐卖人口扯上了关系,这可不得了,最后只得请来了110警察。
到来的警察叔叔竟然问出了一句很寻味的话来,这个女人你们认识吗?当然不认识。
那小偷在一旁不忘一直哀求放了她,并信誓旦旦说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傻事了。
那一刻几乎所有人有些心软了,警察叔叔说,你们说吧,要不要放了她,反正你们东西又没有丢,看来是想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呢。
沅的家人说,我们不表态,人交给你们了,怎么处理由你们定。
最后的结果是小偷被警察带走了,留下了浓厚的惊吓空气满屋子弥漫。
带走的小偷会不会没到警察局又被警察叔叔放走了呢,真是个谜底。
从表面分析此小偷确实未造成极坏的影响,一是未带凶器伤人,二是未开锁理所当然从大门进来,只是借楼梯与厨房阳台的平衡点翻越入室寻求点财物。但实质上,不管以何种方式入室行窃,都属于违法行为,一样扰乱了社会秩序,破坏了社会安定,从法从理从精神,都无法给小偷开绿灯。只是依情节轻重而定。
由此,我不禁想起了一朋友说一小偷的故事,那年他侄子上京读大学,怀中揣着录取通知书、证件、还有几百元现金,当时在火车上被小偷全部偷走,而他到学校后,录取通知单、证件已躺在快递袋中在学校传达室已等候几个时辰了,既让人感动又让人感慨。
看来,做人,不能丢志,不能丢职业道德,小偷,也一样恪守着那份神圣的职业道德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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